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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假這個東西是為了給員工在工作到一個程度後,可以休息一下,出去走走或是在家休息,讓工作到彈性疲乏的員工,可以重新提振精神,面對新一年的工作。這個立意是好的,大家也漸漸懂得調適生活,我想這樣也比較不會有過勞死的問題吧。

問題是,如果一個人工作量是固定的,他要如何安排出時間休這個假呢???所謂的職務代理人是真的代理你的職務還是說你還是要在之前把該做的東西做完,職務代理人是知道你的東西在哪裡,如果非不得已時可以上場救火嗎。如果工作量其實不管有沒有休假是一樣的,那就是說如果要休年假就要把平常可能一個月的工作濃縮到十幾天做完,這樣才可以去休假?如果是這樣的責任制那我可不可以跟老闆講條件,你不要管我上下班或是休假,反正我就是東西一定會在限期內交出可以嗎?

曾經為了休年假出國玩,連續好幾週加班連週日都要上班,只為了能再計畫旅行的時間前把工作趕完,搞得出國前很累,玩的時候也很累,累到回國後繼續工作更累,或是為了趕過年存檔也是卯起來工作,然後在除夕前一天把工作趕完,人也虛脫的回家過年?這好像是一個惡性循環.............

我的年假快到期了,看這個情勢是休不太完了,我必須在九月23日之前休完七天,(這還是老闆給我的恩惠,讓我多延一個月).休三四天還可以,但是如果我要認真休完這七天,我就必須用鋼鐵般的毅力卯起來工作,或者周末來工作,或晚上加班,不然工作會做不完,但是如果我真的週末來加班,那這個年假是不是休得有點好笑?????

矛盾而自言自語的的凱西


圖片摘自:http://borgman.enquirer.com/weekly/daily_html/2001/08/082201borgman.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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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acyhs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8)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