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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弟明天要去帛琉工作了,媽媽說她要把家裡整理一下,然後把後面的房間租出去,租給人家5000元。
5000元不是太多,但是…….我不太想要家裡多一個陌生人走來走去耶!如果我們家不缺錢,回到家就想要靜靜的一個人了,我可不可以不要租出去~~~~~
其實我有認識的同事正好在我家附近要找房子,在公司我的人緣還好,不算差,但是要跟人相處就要有一點付出,我回到家就希望輕鬆一點,不用再跟人家社交了。
不然5000元我給媽媽好了,這樣的我很龜毛嗎???
過兩天要去幫老弟辦的X州健身辦過戶給媽媽,說實在這種健身中心都是吃人不吐骨頭的吸血鬼,明明已經付了好幾萬的入會費,人家因為出國工作要轉讓,還要再付一次5000元轉帳費,除了說牠是吸血鬼不知道還要怎樣形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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